数统学院2019届毕业论文答辩程序及规范要求
2019届毕业生和毕业论文指导教师:
根据学院对于201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相关环节的工作安排,现将毕业论文定稿及答辩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各位毕业生最迟于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前将毕业论文定稿所有材料(包含其他相关材料和光盘等)按规范格式打印装订后,装档案袋提交论文指导教师。
2、论文指导教师给出指导评语和成绩,完善任务书等相关材料的填写,并将完整规范的论文档案提交系部主任,由系主任根据答辩分组安排分发到论文评阅(答辩)教师手中。
★论文指导教师是学生论文质量和文档规范性的第一责任人。相关材料不完整或没有指导教师评分的论文,评阅教师可以不接收,则该论文不能参与论文答辩环节。
3、论文评阅教师在5月17日(星期五)前给出评阅评语和评阅成绩。
4、学院于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组织进行论文答辩。
5、答辩后请各答辩小组立即给出答辩评语和答辩成绩,并选出本小组的“优秀”等级推荐论文。
答辩结束系主任组织答辩委员会教师根据各小组的“优秀”等级推荐论文进行审核和确认,“优秀”等级论文比例不超过15%,并严格控制质量,宁缺不滥。
答辩委员会在“优秀”等级论文中按规定比例评选出校级优秀论文。
6、各系部于5月24日前将本专业毕业生的汇总论文成绩和校级优秀论文名单提交学院教务办,并将论文成绩录入正方系统,以便毕业生顺利毕业。
校级优秀论文提交材料: “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论文定稿档案、缩写稿(1000~1200字),论文查重复率报告。
二、论文文档规范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中装入以下三项材料:
(一)毕业论文(设计)正本。毕业论文(设计)正本装订顺序:封面、目录、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含参考文献、致谢等)、毕业设计的图纸、毕业论文的附录(含不能放入正文的数据表、相关模型介绍等。如果论文引用数据表太多太大,不适合放在正文中,则必须放在附录中)。
(二)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装订顺序:封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附录(如外文资料原文及译文、计算机源程序、实验数据记录或调查问卷等,无则不需要装入)、答辩记录、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
(三)光盘。光盘刻录项包括毕业论文正文(必须)、相关材料(必须),以及论文涉及到相关外文资料原文及译文,论文中所使用的原始数据、调查问卷、计算机程序等。
(四)学科竞赛获奖作品等的相关材料要求。
以学科竞赛获奖作品(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等作为毕业设计的,其毕业设计正文为获奖的参赛作品全文、科技创新项目的研究报告及发表论文等。
在毕业设计相关材料中,应包含并装订科技作品认定申请表(见附件3)、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结题文件)等。如为团队获奖,须提交在参赛中团队成员的分工及贡献情况的证明材料。学生须就完成的作品及工作进行相关理论的综述或分析总结,字数要求 6000 字及以上。其他材料由指导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加入。
其他细节遵循《重庆工商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补充规定》教务〔2017〕22 号的要求。
三、论文学术道德要求
论文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判断和把握,原则上应要求学生在定稿时提交论文重复率检测报告。
学院和教务处都将组织进行毕业论文的重复率抽查,被抽中的学生应在5月9日以前将毕业论文电子稿交到学院教务办,否则不能参加第一次答辩。
抽查结果中重复率超过30%的论文原则上要求修改后重新检测;超过45%的将取消第一次答辩资格,论文重新撰写后再次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参加第二次答辩。
为避免耽误参加第一次答辩,影响按时拿毕业证和学位证,建议学生在提交论文前自己对论文中的相关参考引用进行规范处理,并自行检查论文重复率。学校使用的检测系统为知网,要比其他系统(如维普网)等更为严格,请各位同学把握好尺度。
四、答辩过程
1、答辩过程分为陈述和答辩两个环节,共同构成答辩评分。
2、陈述环节学生以PPT形式,主要介绍论文的写作背景,写作思路,论文结构、使用的主要方法、数据结果、分析结论等整体情况。陈述时间一般为5分钟以内,统计专业学生一般为3分钟。为了提高陈述效果,建议学生事先演练,突出重点,控制时间,做到心中有数。
3、答辩教师对学生提问(一般3个以下),学生进行回答。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9年4月24日
附件1 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及处理办法
附件2 数学与统计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科技创新作品认定及实施办法
附件1
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及处理办法
各学院: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高等学校人才培训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是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加强规范管理,科学引用文献资料,杜绝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过程中的抄袭、拷贝、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树立良好学风,培养正直诚信、恪守科学道德、献身科学研究的创新人才,严格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和《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切实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
1. 各学院应切实发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应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之前,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生召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大会,提高教师和学生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宣传学校和学院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要求,加强诚信教育,杜绝弄虚作假和抄袭等学术不端的不良行为。
2. 制定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论文写作规范和要求。我校学校门类繁多,对毕业论文的要求既要有共性,又要有个性,各学院应根据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和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制定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和格式要求,并作书面总结材料报送教务处,作为学校开展教学督查工作的依据。对于学院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学校将积极进行推广。
3. 加强诚信机制建设。学校已购买“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的使用权限,并将用此进行文字复制比的检测,各学院应加强宣传教育,力促学生进行诚信写作,并要求指导教师确实负起责任,严格指导学生。
4. 提高指导教师的责任心和精力投入,加强过程管理。指导教师的责任心和精力投入程度对于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至关重要,各学院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调动教师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积极性,确保指导教师工作的责任心和精力投入。指导教师应对毕业论文(设计)严格把关,做到审阅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部内容,同时还要纠正学生在写作格式方面的错误,并保证参考文献全部在正文中被正确引用。
5. 严格控制毕业论文(设计)的优秀率。要杜绝“面子”和“人情”的影响,严把质量关,不搞平均主义。要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工作量拉开成绩档次,做到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呈正态分布,获得优秀等级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数量不超过15%,使真正投入精力且写作质量高的学生论文脱颖而出,从而调动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积极性。
6. 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和档案管理工作。各学院应严格按学校文件要求,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和数据上报工作,并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二、检测范围
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按当年全校应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总数的15%——25%进行抽检;各学院申报参评“校级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进行检测;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情况适当加大检测比例或者自行采取措施全面检测;凡涉及机密的毕业论文(设计)经学院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不参加检测。
三、检测方式和检测时间
学校使用同方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进行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样本的选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首检时间最迟在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一周进行;复检时间在第一次检测公布结果一周后进行。
四、检测工作程序
1. 教务处根据应届本科毕业生名单,使用随机方式确定须进行检测的学生名单,并提供给各学院。
2. 各学院教务办(教学秘书)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名单,收集整理需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文档(只需毕业论文(设计)正文),以专业名称建立文件夹,每篇文档按“学院号_学生姓名_学生学号”命名后存入对应专业文件夹,学院汇总后报送教务处。
3. 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文档后,统一交图书馆,由图书馆负责网上检测并提供检测结果报告书。教务处根据检测结果报告书情况将疑似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报告书反馈给各学院。
4. 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疑似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认定,将认定结果和处理意见报教务处。
5. 对存在争议的认定,教务处组织校教学指导专家委员会进行最终认定,并公布检测结果。
五、检测结果的性质认定及其处理
图书馆负责提供检测结果报告书,教务处依据检测报告书中文字复制比对疑似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性质进行初步认定,再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一步认定,将认定结果报教务处。
结果类别 |
检测结果 |
性质初步认定 |
A |
R<30% |
通过检测 |
B |
30%≤R<45% |
疑似有学术不端行为 |
C |
45%≤R<60% |
疑似有较严重学术不端行为 |
D |
R≥60% |
疑似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 |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毕业论文(设计)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结果类别为A类的,视为通过检测;
结果类别为B类的,由学院通知学生并要求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进行相应修改调整,修改时间至少1周,修改后的毕业论文(设计)须再次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复制比降至A类视为通过检测,可以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仍未通过者,则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
结果类别为C类的,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认定。若认定该论文确有较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则取消该生第一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该生毕业论文(设计)须重新撰写。重新撰写的毕业论文(设计)须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复制比降至A类视为通过检测,可以参加第二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仍未通过者,则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若认定该毕业论文(设计)无较严重学术不端行为或认为文字复制比未达到45%的,需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并附专家认定意见书报学校进行复核。
结果类别为D类的,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认定。若认定该毕业论文(设计)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则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零”分计。如其学术不端行为已造成不良影响,将视情节轻重按《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若认定该毕业论文(设计)无严重学术不端行为或认为文字复制比未达到60%的,需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并附专家认定意见书报学校进行复核。
六、其他说明
1. 检测结果仅作为判断参考,最终的认定由各级专家组人工鉴定,是否有学术不端行为由各级专家组给出结论。
2. 进行检测仅能预防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中出现的非正常引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无法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整体质量。各学院及指导教师应加强管理,精心指导,督促学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确保学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水平的稳步提高。
3. 本办法从2014届学生起开始执行,适用于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4.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2 重庆工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毕业论文(设计)
科技创新作品认定及实施办法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提高创新能力,拓展毕业论文(设计)形式,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程序,根据“重庆工商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重工商大〔2007〕23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技创新作品认定形式及范围
1.在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启动后,学生可以凭参加全国学科竞赛获三等奖及以上的参赛作品(不含优胜奖、成功参赛奖等)、或结题完成的校级以上科技创新项目,向学院提出申请认定为毕业论文(设计)作品。
2.参赛作品应为论文、课题设计、研究报告、创业策划报告等,试题竞赛类不能作为科技创新作品申请认定。
3.申请认定的作品完成时间(获奖时间或项目结题时间)应不早于毕业论文(设计)应完成时间的前一自然年。
如2017届毕业生应在2017年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认定的作品完成时间应在2016年及之后。
4.申请认定的作品如果其完成人为小组,则申请认定的小组成员不能多于三人。
二、认定程序
1.申请人应在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启动后一周内提交科技创新作品认定申请表,同时附申请认定作品的获奖证书及参赛作品,或科技创新项目的结题报告、结题文件及发表论文复印件。
2.申请人应首先征求认定作品指导教师意见,由指导教师审核该作品是否达到该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应有的水平,并给出是否同意认定的意见,然后交系主任审核。
申请认定作品无指导教师,或者无法征求指导教师意见的直接交系主任审核。
3.系主任应从申请作品是否符合专业性质、专业水平高低、工作量是否饱满等方面进行审核。
4.经系主任审核后,交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进行审核。
三、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实施办法
1.学院审核同意认定的科技创新作品,原则上由原来的作品指导教师继续作为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指导教师。如果作品指导教师不能作为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指导教师,由系主任安排其他教师担任。
2.认定作品以学生自拟选题的形式,由毕业论文(设计)环节指导教师将该选题录入毕业论文(设计)系统。小组多个成员可以共用一个选题。
3.学生应完整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档案材料。
毕业论文(设计)正文为获奖的参赛作品全文、科技创新项目的研究报告及发表论文等。
在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中,应包含并装订认定申请表、获奖证书复印件、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结题文件、任务书及开题报告等。在任务书中应说明每个学生完成任务的分工及侧重点,在开题报告中应详细说明作品完成过程及完成情况。其他材料由指导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加入。
封面上应注明作品完成小组的所有成员。
4.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及评阅环节,教师可以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按小组统一评分,也可以根据学生在任务书及开题报告中说明的任务分工及侧重点情况分别评分。
5.同一作品的不同小组成员应独立参加毕业答辩。答辩小组应考察每个学生对整个作品的总体掌握情况,重点考察该学生的任务分工侧重点情况,并根据学生的答辩情况给予各自评分。
特别注意,如果学生无法有效进行答辩,对作品整体情况没有基本了解,则答辩小组可以判定该学生没有真正参与该作品的完成,给予不合格结论。该学生应重新选题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由此造成不能按期毕业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6年12月12日
重庆工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毕业论文(设计)
科技创新作品认定申请表
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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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类型 |
□学科竞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校级以上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已结题) |
作品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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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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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完成时间 (获奖或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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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成员 |
姓名 |
学号 |
班级 |
成员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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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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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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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信息 (获奖等级、科技创新项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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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指导教师 意见 |
是否同意认定该作品作为该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 □同意认定 □不同意认定 是否能够担任该作品的毕业论文(设计)环节指导教师 □能够 □不能够,请安排其他教师 签字: 年 月 日 |
系部审核意见 |
从专业水平、工作量是否饱满等方面考虑,是否同意认定该作品作为该专业毕业论文(设计) □同意认定 □不同意认定 系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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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作品完成时间应不早于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应完成时间的前一自然年。
2.申请时附作品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参赛作品、科技创新项目结题报告等。
3.无作品指导教师或无法征求指导教师意见的,直接交系主任审核。
4.认定申请表应放入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