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统计学专业
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
(适用于2013级)
一、培养目标
“基础理论扎实、注重学科融合、善于应用研究”,本专业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知识结构和较强创新能力,能够在经济、社会等领域从事统计分析、决策咨询等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
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的事业心、创新能力和献身精神,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统计学理论和方法以及经济社会相关领域内专门知识,具有从事学科研究工作和实际技术分析工作的能力,能够从事经济活动分析、数据和信息处理、投资分析、管理决策咨询等实际工作。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专业外文资料;熟练使用计算机。
4.具有良好的心理和身体素质。
二、研究方向
1.统计理论与方法
2.国民经济统计
3.人口统计
4.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
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标准学制为三年制,按照学分制管理,实行弹性学习年限,研究生可申请提前毕业或延长修业期。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不得少于两年,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必须达到《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的规定》(重工商大研【2012】24号)的相应要求;延长修业期的研究生学习年限不超过四年(应征入伍保留学籍者除外)。
四、培养方式
1.统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贯彻课程与论文并重的原则,实行硕士生导师负责制,坚持系统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讲授与讨论相结合,课堂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注重硕士生的全面能力培养。
2.采取以硕士生导师为主,硕士生导师和学科点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硕士生导师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硕士研究生个体的实际情况,指导学生确定专业方向和学习规划,及时解答学生在专业学习和研究中的问题,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主研究的能力,结合专业指导开展学生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教育。指导参加学术研讨会,听取学术报告,阅读专业文献。
3.根据课程内容的需要,实施课堂教学方式改革。在课堂教学中,注重知识传授和研究方法的结合,理论学习和能力培养的结合,教师讲授与专题讨论的结合。
4.注重硕士研究生科学研究能力、写作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创新能力的综合培养。通过参加硕士生导师的科研项目, 申报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性项目,参加硕士研究生论坛等学术创新活动、社会调查活动,撰写学术论文等环节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全面能力。
五、课程设置与考核方式
1.学分总体要求
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要求修满39学分。其中:必修课26学分:含学位公共课7学分,学位基础课9学分,学位专业课10学分;选修课9学分(包含允许跨专业选修2学分);学术与实践环节4学分(含文献阅读、学术活动、社会实践等)。
2.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本专业开设的课程分为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补修课程三类。
(1)必修课程又称学位课程,是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它反映了本学科的基本要求与特点。必修课程共26学分,其中学位公共课7学分,学位基础课9学分,学位专业课10学分。
学位公共课为国家要求或学校统一规定开设;学位基础课为本专业基础理论课或一级学科范围重要专业课程;学位专业课为二级学科范围内重要专业课程,或者学科前沿课程。
(2)选修课程,是为了拓宽学生知识面,扩大学生学术视野,或跨学科、相关学科、交叉学科课程,或导师结合专业方向而开设的专业方向课程,要求至少选修9学分。
本专业研究生可以在本专业选修课程以外,在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学科下其他研究生专业中跨专业选修2学分的选修课程,该课程学习和考核按课程归属专业的硕士点培养方案要求进行。
(3)补修课程,指本专业本科学生的必修专业基础课,是跨学科考取或以同等学历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应补修的统计学本科专业基础课程,补修结束应通过考核。补修课不计学分,但应补修而未补修或者补修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本科非统计专业的研究生应补修《统计学》和《国民经济统计》2门专业基础课程。本科非经济、管理类专业和同等学历录取研究生在这两门课程以外应至少再补修1门经济学门类的学科基础课程。
3.课程教学与考核
本专业研究生课程教学根据课程内容与特点,包括课程讲授式教学、研讨式教学或自学为主,或是以实验为主等四种类型。
课程考核方式分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其中必修课即学位课程要求采用考试方式,选修课程即非学位课程的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自行确定。
考核方式可采取口试、笔试(含开卷或闭卷)、课程论文、实践考核(含实验、设计、调研报告、策划方案)等不同的形式。
考试课按百分制评定成绩,考查课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成绩。课程成绩以60分及以上为及格。其中,学位课平均成绩必须达到75分及以上且每门课程成绩最低不低于70分方可申请硕士学位。第一外国语成绩须达到学校规定的获取硕士学位的要求。提前毕业研究生的课程平均成绩应达到80分及以上。
六、学术与实践环节
学术与实践环节主要包括学术活动(含听取学术讲座或报告等)、文献阅读、社会实践(包括专业实验、实习、教学实践等实践活动)等三个环节,共计4学分。考核按合格、不合格二级计分。课程实验和课程实习结合课程进修,不包含在本项目中。
1.学术活动(1学分)
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须参加10场以上专家学术报告或学术讲座,每次提交相应的学术心得,每份心得字数不少于1000字。总量完成后,填入统一格式的学术报告册,经导师考核合格者计1学分。
2.文献阅读(2学分)
在导师指导下,结合本专业的主文献目录,研究生学习期间必须阅读指定的专业著作不少于8部,每部应写出不少于2000字的读书报告;阅读反映本学科基础理论和学术前沿的国内外学术论文及研究报告不少于30篇(其中外文文献所占比例应在1/3以上),并撰写总字数不少于10000字的文献综述。上述读书报告和文献综述应填入读书报告册,经导师考核,合格者计2学分。
3.社会实践(1学分)
社会实践(包括专业实验、实习、教学实践等)时间为6周。以参加专业实习、社会调查、到基层挂职锻炼、教学实践、辅助教学管理工作、寒暑假参与社会实践等多种方式进行。社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应提交实践报告,导师考核合格者计1学分。
七、中期考核
硕士生实行中期考核制度,由学院在第四学期开学后两个月内进行,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业务学习和科研能力等内容进行全面考核。中期考核取得合格以上的成绩才能顺利进入下一阶段的学习。
考核过程、中期考核结果评定及处理按照《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规定》(重工商大研〔2012〕23号)办理。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硕士研究生综合能力的表现,撰写学位论文是培养硕士研究生科研能力的重要环节。为有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独立科研能力和论文写作能力,硕士研究生必须完成学位论文,同时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具备一定的创新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应严格遵循《重庆工商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12年)的相关规定执行。
1.论文选题
研究生入学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在导师指导下,选定研究课题。选题应力求与导师的科研挂钩,属于统计学科的专业范畴,具有一定的前沿性和先进性。
2.论文开题
硕士研究生在撰写学位论文之前,要进行文献研究。在第四学期开学后两个月内,由学院组织进行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开题答辩。硕士研究生在开题答辩时,必须提交不低于5000字的文献综述。中期考核未通过者不得开题。
论文开题的组织和考核按《重庆工商大学关于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范性说明》和学院制定的具体开题报告工作方案进行。开题报告的结论分通过及不通过两种,首次开题的淘汰率原则上应在20%以上。其中开题报告通过者,即可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第一次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可在一个月后重新申请开题。重新开题未通过者,原则上需推迟毕业。
拟申请提前毕业(含因考博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应最迟于第二学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在学院和导师指导下提前做好开题准备。并最迟于第二学年第一学期期中以前通过开题并将开题相关材料提交研究生处备案,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期末以前完成论文初稿,经导师及学院审核通过后交研究生处备案。未按期通过者,其提前毕业的申请不予受理。
论文开题完成,经导师同意和学院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研究生制定学位论文写作计划,并应当严格按照开题报告进行论文撰写的各项工作,不得推迟或更改。论文研究中途改题者,必须重新开题并通过评审,凡重新开题者,一律视作第二次开题,并以第二次开题报告通过评审之日为起点计算学位论文工作时间。
3.论文撰写
撰写学位论文在学位论文开题答辩之后进行。在通过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做到资料翔实可靠,立论正确,论证充分,并具有独立见解。
学位论文由硕士研究生独立完成后,经硕士生导师同意定稿后方能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工作时间原则上要求一年,论文必须按照学校统一的硕士学位论文规范格式撰写,其字数不少于三万字,中文摘要不少于一千字。
4.论文预答辩
在论文答辩前,由学院组织进行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原则上预答辩时间安排在第五学期期末结束前四周内。
预答辩的具体考核方式和流程以学院制定的预答辩工作方案为准。预答辩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其中结论为合格的人数应从严控制,原则上不超过80%。
预答辩结论为合格的研究生,须对论文及时予以完善,按期进行学位论文送审并申请正式答辩;结论为基本合格的研究生,必须根据预答辩专家小组的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必要的修改,并及时申请论文送审和正式答辩;结论为不合格的研究生,必须根据预答辩专家小组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重新构思及重大修改,至少3个月后重新送交学院审核后方可提出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申请。
5.论文答辩
硕士研究生答辩前必须以重庆工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以本人为第一署名作者发表,至少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不含增刊)。提前毕业研究生的论文发表必须达到《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的规定》(重工商大研【2012】24号)的相应要求。毕业时必须出示论文原件方可领取学位证。
学位论文答辩前应送校外专家评审,学位论文送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学院制定本专业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方案并组织答辩委员会,论文答辩程序严格按《重庆工商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12)》的相关规定执行。
经答辩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其论文答辩合格视为论文答辩通过。首次答辩未通过者,申请者须于三个月后重新申请答辩。重新答辩时,论文答辩委员会原则上须有半数以上原有成员。重新答辩须承担论文检测、论文答辩及相关费用。重新答辩仍不合格,不得再次申请答辩。
论文答辩委员会将评审结论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并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凡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毕业要求,但未能符合有关授予学位要求者,可先行毕业,缓授学位。研究生应在一年内重新提交补充材料和审议学位的申请,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否则,按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处理。
九、其他
1.硕士生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每个硕士研究生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因材施教。在硕士研究生入学两个月内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交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后报主管部门,并交一份给硕士研究生本人遵照执行。
个人培养计划的制订要重视研究生本人的参与,要注意体现因材施教原则。
2.注重科研能力的培养和训练,硕士生导师应注重方法论的传授,鼓励硕士研究生参与硕士生导师主持的本专业方向的科研课题,并在其中主动、有创新性地进行研究,树立创新意识,培养创新能力。
3.硕士生导师应以身示范,培养硕士研究生教学能力。
4.硕士生导师及时检查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听取读书报告,随时指导。
5.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校规定的政治学习、形势教育、文体活动、公益劳动和体育锻炼。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学校规章制度。
十、课程设置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