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级硕士研究生及导师: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管理与考核办法》(重工商大研〔2021〕19 号)及《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与考核办法(2023修订)》的规定要求,学院启动2023级硕士研究生的实习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项目形式
研究生的实习实践内容须与其专业类别密切相关。学院认可的实习实践项目为:
(一)依托于学校、学院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专业实践基地,由学院统一组织的专业实习实践;
(二)导师承担企事业单位应用型科研项目所涉及的现场实验和实习实践;
(三)由导师、校外实践导师推荐安排的实习实践;
(四)数学各专业研究生的助教工作可视为专业实践,完成1学期助教工作认同为专业实践2个月。
(五)研究生结合本人的就业意向,自行联系的经导师及学院批准的实习实践;
(六)其他由学校、学院组织开展的暑期实践、境外交流等项目。
二、实践安排
(一)学院集中安排
由学院集中安排到研究生实习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跟随实习单位的研究生事业导师或实习指导老师开展实习工作。
(二)导师安排,学院备案
由导师安排研究生到与本专业紧密相关的实习单位相关岗位实习,并联系好对方单位的实习指导老师。导师将实习相关信息报学院备案后,后续管理视同学院集中安排。
对可能长期安排研究生实习的单位,导师可联系学院与对方签订实习基地协议,并聘请对方符合资格的单位领导或业务专家为我院研究生事业导师。
(三)研究生自主申请,学院审核
研究生结合专业及就业意愿,自行联系实践单位,填写实践教学计划表及自主实习申请表,经导师及学院审核同意。
三、实习时间及期限
实习期限: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
实习时间:应用统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时间在6个月以上;统计学及数学各专业研究生实习时间在3个月以上。
研究生可以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参加第一条所述的一种或多种实践项目,其中集中实践次数不少于一次。集中实践系指在同一单位连续实践时间不少于1个月,其中应用统计专业学位研究生集中实践不少于3个月。
学院将在第四学期中期考核环节对研究生的实习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实习工作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办事,服从实习单位的工作安排,特别注意要为实习单位保守包括商业秘密在内的各种机密。
2.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指导老师和职工,虚心接受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指导,不折不扣完成实习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早退和旷工,主动参加实习单位和地区的公益活动。实习期间一般不应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实习研究生须向实习单位请假。
3.实习研究生应经常向事业导师或实习指导老师汇报实习情况,沟通信息,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实习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研究生为实习单位撰写的各种分析报告,征得实习单位同意后,可作为实习成果提交学院。
5.实习结束时,须由实习单位(包括单位安排的指导老师)作出书面实习鉴定。
6.实习研究生应结合实习单位的工作安排,选择实习的重点项目,写出实习报告。实习结束后将实习报告交回学院,作为完成实习的必备材料。
7.实习结束后,学院将于下学期对实习研究生的实习情况进行集中答辩。答辩不合格者,将视为实习不合格,取消实践学分。
五、实习安全及管理
1.实习开始后,研究生应将实习单位安排的指导老师或联系人信息及时反馈学院。实习期内与学院保持联系,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防止意外伤害发生。实习中发生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实习单位领导和学院报告,以便及时处理和解决。
2.实习研究生离开实习单位活动,必须向实习指导老师或实习单位负责人请假或说明原因和去向。如果实习单位安排有住宿,学生不得外宿。女生在夜间不得单独外出活动。
3.在实习期间,未经学院同意,不得参加任何非实习单位及学院安排的活动,如课题调研、社会调查、沙龙聚会等。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学生自己负责。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4年5月31日
附件1 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与考核办法(2023修订)
附件2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实践教学计划表
附件3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实践教学考核表
附件4 重庆工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硕士研究生自主实习申请表